短线交易新规4月7日起施行

短线交易新规4月7日起施行

证监会发布的《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》将于2026年4月7日起施行,明确大股东、董监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或股权性质证券需遵守短线交易制度,适用证券包括存托凭证、可转债等,并细化13种豁免情形。新规统一以证券过户登记日为买卖时点,对境内机构产品单独计算持股,外资公募基金需按月报告持仓。

新规被业内称为“精准狙击大股东套利”,堵住了通过衍生品、跨境分仓等规避监管的漏洞。网友调侃“信息优势玩家要头疼了”,但普遍支持规范市场秩序。专家指出,此举既防范内幕交易,又通过豁免条款兼顾市场活力,体现监管“刚柔并济”思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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